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自然人申请行政复议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两份以上的,每增一份,相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作出法律文件或者送达法律文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相关材料。
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1.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六)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七)其他必要的材料。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二)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1.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五)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六)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一、起诉书。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四、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什么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该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权限。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裁决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七)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八)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