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