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抓当前、打基础、利长远,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一)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落实总体防疫策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活动秩序的关系,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做细疫情防控措施。“三人小组”继续落实闭环管控各个环节,细排防控工作流程,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提升涉外疫情防控处理能力。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落实酒店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集中医学观察酒店安保力量投入,确保各项安保工作畅通。
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加强万博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防控,继续压实村(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属地责任和机关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做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穗返穗人员、入境来穗人员、解除健康医学观察人员和港澳豁免隔离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落地排查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为加快恢复防疫常态化下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激活经济发展潜力,引领区域核心协调发展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以万博商务区为中心,向东南西北规划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万博商务区向东向北向珠江边拓展,加快实施南大干线南村段西片区旧村改造;向南与里仁洞村“三旧”改造项目联动发展,沿番禺大道上盖规划建设连接万博与里仁洞公园;向西与汉溪长隆连片发展,开发万博、长隆地铁站地下商业空间走廊。大力支持华工国际校区二期项目建设,加紧推进南大干线扫尾工作,攻坚完成清场交地。促进番禺工业经济总部园区配套道路(德兴北路、兴元路、园北路)、万博商务区五条道路、创新城组团项目(包括时代倾城东侧及南村村留用地)的征地工作。
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块布局,推进全镇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大力开展暖企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用工、物流、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加强亲商服务平台使用与企业日常运营结合,提升政企协作效率,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的企业服务良好格局。稳住市场主体,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支持发展直播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欢聚时代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根据“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定位,发挥招商服务大队万博分队引擎作用,为加快形成番禺区“一盘棋”的招大商、招好商、招优商工作格局提供更优越的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辐射带动南村镇周边连片高效利用。大力推进万博商务区及周边交通、绿化、夜景、环境综合、商业氛围等“五大提升”工程,实现万博商务区城市面貌的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大湾区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典范区域和国际消费示范区。
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升级雅居乐社区、海怡半岛社区、塘埗西村、陈边村、市头村公共服务站自助终端机系统,加大政务网办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设备使用率,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事需求。深化5G+VR“政务晓屋”服务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窗口集成率,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构筑人才聚集高地。坚定不移推动“双区”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建设创新创业,深入实施“1+4”产业人才政策,积极开展各类惠企政策宣讲,加快集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对接大学城、暨南大学、华工国际校区、科贸学院等高校,打造人才对接平台。聚焦人才引领万博产业发展,坚持人才引领产业思路,继续用好智汇谷人才联盟服务平台资源,大力引导人才共建万博产业圈,不断完善万博发展生态,为推动辖区加快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智力支撑。
(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强扶贫济困工作,进一步提高帮扶成效,重点抓好治病、助学、济困等方面的慈善救助。继续推进南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依托颐康中心为辖内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日间托老等养老服务。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社会事业,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品质、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进一步推进对口帮扶支援工作,助推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预防贫困户返贫风险,以更科学的思维谋划好“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扫尾阶段工作,确保按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落实就业服务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充分发挥能力提升服务工作队参谋员、策划员、服务员、宣传员的作用,准确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就业意愿、从业方向等情况,着力解决该群体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劳动监察巡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及早发现劳资隐患及时处理,打击违法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力促文教体卫发展。配合加快推进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南村镇中心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筹划建设南村镇乡村风貌博物馆,深挖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全面推进文化休闲旅游业态发展。加快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推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雅居乐北苑医院)合作发展,加快该院升级改造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深化“上品教化”理念,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提升全镇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七大节日等一系列精品文化活动。提前谋划,精心挑选高水平的运动员参加区运会。
(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构建美丽宜居幸福环境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完成珠江堤防达标提升项目,协助落实广州市珠江堤防工程(大学城南岸段加固二期)建设工作,保障该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加大力度推进金新大道等内涝风险点治理,率先推进员岗上涌等碧道建设。全力推进87个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作,按月推进任务,落实每月达标验收。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五大美丽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力度推进七星岗公园“健康主题公园”的建设工作。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散乱污”场所整治,实现城市面貌大变化大提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负面清单”。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加大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高水平推进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紧扣“抓中间、促两端”的工作思路,狠下功夫,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以考核倒逼落实。以兴业社区定点投放点、星河湾东区社区误时投放点、华南新城社区误时投放点、华碧社区误时投放点等4个星级投放点为样板,实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镇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垃圾分类检查督导,联合第三方检查组定期督导考核,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五)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高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效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构建“普法大格局”。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人民团体的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以优化政府服务管理为着力点,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打造法治型政府,树立政府权威。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坚定不移维护经济安全。大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公共场所、村(社区)、校园安全防护,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继续推进万博智能派出所建设,高标准建设万博商圈“大数据”,通过智能技防全覆盖,把万博商圈打造成智慧平安新标杆。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把禁毒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创新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稳定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全面覆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完成人面识别等技防建设,有效整合村级防范力量,实行统一平台指挥,提高对突发案件的应急处置效能和对街面犯罪的有效震慑。
加强政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新时代干部队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