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1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参保缴费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每次3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标准支付待遇。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另外,一档二档缴费在门诊慢性病支付标准及居民“两病”保障上也有差别。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