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罪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涉及到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其立案标准分别如下:
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要立案侦查。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违反标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