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解决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但需要先经过一或两个月的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_x000D_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_x000D_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_x000D_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_x000D_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