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神经病能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况: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结婚,婚后长期无法治愈;
2、一方婚前患有精神病,但患者及其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同居复发;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
因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起诉离婚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批准离婚。但是应当安排患者的监护、生活和治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