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互换经发包方同意不违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互换双方应当签订民事合同。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