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过多的,一般情况下是谁先起诉应当先还谁。如果债务人债务很多,不能全部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起诉在前,向法院执行在前,就可能优先得到财产。但如果债务人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应先偿还抵押、质押、留置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