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需要本人带上有效的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并申请补办的,理由合理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是给予更改名字的。
公民需要申请更改名字,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6、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