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作出了最新的规定,在借贷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借贷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贷人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日期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