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有申请人向许可部门递交申请(第三条第1款)。
2、准备实物物件。
3、许可部门到现场核查验收。
4、举行听证(面向申报场所周围的居民以及同行其他业主)。
5、颁发证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申办娱乐场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