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法律程序,它除了遵循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遵从让当事人获得心理平衡的原则。
(一)自愿、合法原则是离婚案件调解的首要前提。自愿原则在程序上的具体要求是案件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经当事人自愿,即只有在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才能主持进行调解活动;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任何强迫或变相强迫调解都是违法的。合法原则在程序上的要求是不得强迫当事人调解;在实体上则要求调解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
(二)让当事人获得心理平衡的原则是离婚案件调解的最终目的。心理平衡,是人们追求公正、合理的心理在获得满足时的一种心理状态。一旦当事人心理平衡了,一般会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如果心理不平衡,往往会萌发出如何来满足这种心理追求的动机,并作出相应的行为反应。如果是在心理不平衡的情况下勉强达成调解协议,许多都会反悔或不履行协议,导致调解最终无果。而当事人的心理能否获得平衡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主观方面要受到自身需要、法律意识、道德观、价值观等影响;客观方面要受到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和行为表现、调解人员的劝说、疏导方式方法以及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离婚案件本就是一类特殊的民事案件,自古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庭中的纠葛要完全在法庭上通过证据来辨明是非,是不切实际的,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平衡来解决矛盾反而是一种更可行的途径。
一、中院劳动调解有什么程序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在程序上要遵循法律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程序上要合法。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不愿继续进行调解的,不应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未成的,不应久调不决,而应及时判决,等等。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且应当合法。调解的合法是在调解的进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在调解协议内容上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合法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而不要求调解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