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风险提示: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人一方承担。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的债权。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一、通常情况下是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二、投资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能区分开或者企业财产不能足额偿债的时候,企业的投资人也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风险提示: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如何承担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债务如何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现投资人承担责任后有权按照与前投资人的约定向其追偿。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时,先后的投资人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仅在他们之间有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对外享有相对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其法律形式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属于企业内部变动的投资人变更并不影响其对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根据公平原则会导致现投资人利益损失,现投资人可依与前投资人签订的企业转让协议,向前投资人追偿。风险提示: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秩序办理投资人的变更手续,而不需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新企业的设立登记,这就导致单纯从表面上根本判断不出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情况,也导致在诉讼主体上,实际责任承担上由不同投资人承担的局面。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风险提示: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建议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