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预签协议后会产生的后果如下:
预签协议达到比例之后,所签的协议即生效。拆迁人不可以因为自己认为所给予的补偿太低,而进行任何方式的救济,只能按协议来履行,或寄希望于评估机构可以评估出更高的结果。对于拆迁和安置房的情况等,预签协议后都是未知的。所签协议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选择房子置换的,安置房的全部情况包括安置房屋所在土地有没有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这些都是不知情的。在预征收协议产生了法律效力之后,政府会要求被拆迁人搬出房屋,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如果到时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即使安置房还没有交付使用,政府也是可以对房子进行强制拆除的。以北京为例。
【法律依据】:
《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 第八条 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组织产权人、公房承租人预签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具体比例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未达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终止。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