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不是行政职务,三定不设级别,要判断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的具体行政级别要看其兼任的其他职务。
检委会,全称检察委员会,是各级检察院设立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重心以业务为主,不涉及行政工作,性质类似于报社和广播电视台的编委会。
检委会的构成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检察院领导,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二是专职委员,比照检察院副职设置级别;三是资深检察官,由退出领导的资深检察官和部分业务部门中层负责人。担任检委会委员的检察官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最高检,应具备一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2、在省高检,应当具备三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3、在市级检察院,应当具备一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4、在县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具备三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二、其次来看检委会委员的行政级别
检委会作为检察院的议事决策机构,属于法定职位。但在三定中,检委会委员除了专职委员比照副职设定级别外,其他委员并设定级别。其行政规格取决于其若兼任的其他职务,比如是否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庭长等。
以最高检为例,其检委会委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和其他资深检察官组成,级别上可到副国级,对应检察长;有正部级,比如常务副检察长;也有副部级,比如其他副检察长和专职委员;最低可到正厅级,比如一些中层庭长。当然这是少数,能够成为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的基本都是副部级,没有实职也有职级待遇。
以此类推,省高检检委会委员级别最高可到副部,其他以正厅和副厅为主,包括职级检察官,最低可到正处。市级检察院最高可到副厅,其他以正处和副处为主;县区检察院最高可到副处,少数正科,其他基本上都是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