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本罪的构成要件,同劫持航空器罪相同,其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乘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社会治安秩序。直接对象是正在使用运行中的汽车和船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进行劫持。“劫持”,是指按自己的意志用暴力、胁迫方式进行控制。
2、本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在劫持中杀人、致人重伤的,应按杀人罪、伤害罪进行并罚。“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有行为即构成本罪。后果作为量刑情节。
劫持船只、汽车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故意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交通运输安全,但有明显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劫持船只、汽车罪的行为人通常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且一般是在船只、汽车内公然实施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人通常是采取盗窃、爆炸等手段破坏船只、汽车等交通工具,一般容易导致船只、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倾覆或者毁坏,且多是秘密实施的。
(2)犯罪对象不同。劫持船只、汽车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船只、汽车;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则不限于船只、汽车,还包括火车、航空器等。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劫持船只、汽车罪的行为人也可能对船只、汽车进行破坏,但其犯罪目的不是为了使船只、汽车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而是为了劫夺和控制船只、汽车;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人是通过破坏船只、汽车等交通工具而使船只、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
劫持汽车是属于行为犯,只要有劫持汽车的行为即可被进行处罚。具体的相关行为只要是为了劫夺和控制汽车,破坏交通工具都是属于该罪。如果犯罪嫌疑人造成汽车上的乘客或者司机有伤亡情况的话,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以防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判刑标准多少年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破坏火车等大型交通设施的,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其他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