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条件
1.监管条件a--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法定商检,进口商品按国家海关法规定要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才可以进口报关;2.监管条件b--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法定商检,出口前必须取得所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才可以通关;3.监管条件为AB--分别代表进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处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构成的特殊性
1、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构成的特殊性是指: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因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公务的未列入正式编制的人员。犯罪主观形态具有特殊性,既可以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也可以表现为过失的玩忽职守。
2、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的特殊性是什么
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构成的特殊性:
1、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公务的未列入正式编制的人员。
2、犯罪主观形态具有特殊性。
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特殊性。本罪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三种渎职行为,且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间接性。
以湖北区域为例,政府部门如何监管摊贩食品质量问题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联合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专项行动,统一行动部署、集中调度执法力量,实现综合施策、协同监管,凝聚联合打击的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