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妨害药品管理罪立案标准包括: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妨害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主观表现为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