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特别约定,那么在结婚后所得的以下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知识产权收益等。但是,继承或者是受赠的财产,如果可以明确归属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