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即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二、须有损害事实;即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而受到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个部分。精神创伤是指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第三、须有因果关系;配偶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第四、须有主观过错。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而言,只需侵害人具有过错即可。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但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而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违反夫妻间基本的注意义务,即侵权人完全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夫妻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怠于注意并不为相当准备。而配偶一方由于一时疏忽之轻过失所造成的侵权行为,因其违法性不高,基于家庭和谐之考虑,尚属“情有可原”,应认为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为宜。
一、婚外情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外情生子不一定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破坏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且是故意犯罪,所以需要第三者是明知另外一方存在婚姻,并且还同另外一方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
一、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生子不一定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中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