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3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专,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4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