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2、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3、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法;
4、委托人要求的教师水平、资格、要求;
5、受托人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人要求受托人指定受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学历;
6、经协商确定的教师、学生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的费用标准;
7、培训必要的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共同解决的问题;
8、学生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9、委托人支付的报酬金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10、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1、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12、争议解决方案;
13、其他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可以由委托人直接与委托人协商或通过中介与委托人协商签订,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点,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