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1、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为间接故意或者过失;3、客体:本侵犯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法院如何判
1、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