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通常是丈夫)违背另一方的意志,采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内强迫性行为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近几年来,随着民主政治、女权运动的不断发展,对此行为如何定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也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此类行为应属道德调整范畴,有人主张将其定性为婚内强奸,与普通强奸犯罪一样以刑法予以调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