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上门催收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一种法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债权人行使其合法民事权利的一种行为。但债权人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触碰治安管理处罚法。入户后,对居民实施人身攻击,造成一定伤害;毁坏房屋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非法胁迫居民或者非法限制居民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代为清偿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务由第三人清偿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是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的,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第三人就可以清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