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财物而予以收购并加价转卖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图片而下载并存储的,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即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图片而下载并存储,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图片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传品而持有并观看。本罪为结果犯,需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明知是他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仍予以收购并从中谋利的行为如何定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如果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犯罪
盗窃财物一千元起构成犯罪。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盗窃亲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盗窃亲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分情况。盗窃亲人的财物主要指偷窃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近亲属”的财物,是指盗窃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的财物。所谓“近亲属”,按照我国刑诉法第82条第6项的规定,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由于行为人与近亲属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因此,在处理这类盗窃案件时应当有别于社会上普通盗窃案。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条规定:“偷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但是,如果行为人盗窃恶习太深,屡教不改,盗窃数额巨大,甚至勾结外人共同盗窃家庭及亲属财物,严重影响到家庭及亲属安宁,家庭其他成员或者被害亲属坚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借条是否构成犯罪?
借款人偷借条就是盗窃,如果超过3000元就构成犯罪。偷走借条,从法律性质上,与偷走借条上所表明的现金数额是一样的,涉嫌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