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商店门前的地面只要不归店主所有,那么就属于公共用地,对此处地面的使用,店主是无权进行干涉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但依法施画的停车泊位除外。若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则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临时停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停车的,不得防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