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原则上,前车没有责任,追尾后车全责。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一)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二)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三)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