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第五十一条,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申请律师执业证的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被判缓刑的律师能否执业
一个被判过刑的人(缓刑)是不可以当律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外地律师进京执业条件
外地律师进京执业条件如下:(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如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A、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B、以下就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步骤予以说明。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3、联系律师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申请被获准后,向律师协会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4、在实习期内,接受律协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律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一类的证书)。5、实习期满,交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凭《培训结业证》以及律协出具的其他材料,向当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为司法厅,直辖市为司法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C、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就正式成为了一名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一条、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