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7月起身份证可异地补办
时间:2016年7月(哈尔滨市开展试点)
注:2016年10开始在黑龙江省全面开展
办理条件:
1、省内户籍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坏而需要补办居民身份证
2、省内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其他市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3、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交申请
注:不需要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费用:40元
哪几种情况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
1、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并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管家机关证件的人员
3、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4、初次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或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人员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可以上门办理
时间:2016年10月
地区:黑龙江全省
对象:行动不便、高龄老人等省内户籍的特殊人群
方式: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预约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