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只需要在立案时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开庭不另行收费。,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一般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组成及标准如下: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