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也应该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商业贿赂主要就是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以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商业贿赂并不是说就是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公安机关是有权调查的。关于商业贿赂应由什么部门立案侦查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商业贿赂应由什么部门立案侦查
1、商业贿赂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