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需要缴纳相应的通行费用,此类费用应由车主自行承担。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基于车型、行驶里程而收取的,交通部门会根据车辆的行驶记录对车主进行计费,并开出相应的发票和收据。如果车主未按时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将面临较高的滞纳金及其他可能的罚款。另外,一旦车主超过规定的缴费期限,将会被列入司法部门的信用“黑名单”,可能会造成不良的信用影响。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六条 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者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