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重婚的行为有: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