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原告去法院起诉立案后,法院依法将传票送达被告后,被告有权利拒绝出庭。
被告拒绝出庭的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依法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被告不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收到出庭传票不去,有三种后果:
1、拘传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所以,若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2、按撤诉处理
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出庭,但是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出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
3、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也就是在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那么结果久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1)若是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发传票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2)若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若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