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民服预备役是指在国家需要时把符合条件的公民编成有一定国防素质和技能的预备役力量。其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参加培训。由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进行组织,对参训公民进行政治、军事、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素质。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军事训练和教育,如野外生存、射击演练、爆破实验等。二是参加演练。演练是一种形式特殊的训练,是集中展开的一次大规模野外军事演习,目的是检验部队的战斗力和野外生存能力。公民预备役人员参加演习,可以进一步增强实战能力,提高军事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参加应急响应。在国家需要时,公民预备役人员可以参加各种形式的应急响应活动,如防汛、救灾等,为国家安全保卫工作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法》第九条 公民服预备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符合预备役人员条件的公民通过培训、演练和应急响应等方式编成的有一定国防素质和技能的预备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