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准生证一般指计划生育服务证,是证明孩子是合法生育的证明,女方在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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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_x000D_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不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_x000D_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_x000D_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