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新政策如下:
一、学历型人才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
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超过30周岁;具有高级职业
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
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五条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