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何提起反诉
直接向法院提交反诉申请书。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
提起反诉,除应当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人;
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4、反诉与本诉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不得在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5、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
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