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即宏观经济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系统,它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四大环节中的许多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而这些部门和单位又主要是通过市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政府对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也是一个由宏观调控目标、各种经济政策以及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的配合运用所构成的十分复杂的系统。这样,国家在对经济调整的过程中制定的法律法规和部门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法律体系是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对宏观经济调控法结构的研究,应从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入手,因为某一具体宏观经济调控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某一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都有其共同性,因而调整这些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特点就有一致性。这样可以避免对某一具体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肢解”,又便于对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的结构迳行分类研究。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指导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调解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与此相适应,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应由两类规范性文件组成:其一,规范指导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和法规,如产业调解法、计划法;其二,规范调解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法规,如金融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