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若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可以提交撤诉申请书。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离婚判决一经作出,婚姻关系解除。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完成后,婚姻关系解除。特别提示,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记部门查询,并复印结婚档案。
离婚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带好离婚证这一点与第一次结婚有区别。其他证件同第一结婚一样,带好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再婚登记的程序: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或者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