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可以自己交,而只能由企业单位进行缴纳,即便是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己缴纳社保,也只能自己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而无法自己缴纳生育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因此,如果最近有生育计划,那么最好不要轻易离职,毕竟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不仅仅是需要在生育之前缴纳保费满一定的时间,而且还需要在生育期间也在在职状态且仍旧在缴纳保费。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我们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15、30、42、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