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籍的流程,具体如下:
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5、对于不通过的学生,将名单和原因反馈给学校和家长,纠错,重新填表,整理,上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