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有调整。
厦门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最新消息: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厦门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至1200元】
职工租住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其他情形的,每个职工月提取额为1000元。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内。
从2019年12月起,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从市保障性租赁房和市、区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查无租房信息且月签约租金超过1000元的;
2、经市保障性租赁房和市、区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核查,职工申报的月租金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