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违法建筑的概念: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和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
2. 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或者乡、村庄规划的实施情况制定。具体认定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 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沟通机制,执法机关及时将处置决定及其执行情况,书面告知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税务、文化、安全生产监督、公安等部门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
4. 对与违法建筑处置相关的各类主体,“规定”也明确了不同的法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法律依据】: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处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适用本规定。
违反水利、交通运输、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由有关部门依照水利、交通运输、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城镇违法建筑)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乡村违法建筑)。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制定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 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统筹兼顾、依法处置、属地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