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包括房产等)的归属问题。不管是头婚,还是二婚,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没有签订双方认可的财产分配协议,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就意味着夫妻双方拥有共同的支配权,同等权益。继承、出售、赠与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否则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