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1、《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内容包括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之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客观、适度,以及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由于社会事务纷繁复杂、变化万千,行政活动就必须要灵活机动地应对多变的社会现实。作为立法者,其制定的法律规范也不可能对行政权力在现实中运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设定具体的要求。法律规范在面对社会现实的迅速变化时,其本身所存在的漏洞便显示无遗。因此,法律规范就必然要给行政权力的行使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即行政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