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薪年假的标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年休假按照累计工作年限,分为3档:
第一档:1~10年,5天;
第二档:10~20年,10天;
第三档:20年以上,15天。
一般来说,对于工作比较稳定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按照上述标准计算。
举个例子:小王在A企业累计工作年限17年,属于第二档,对应的年假天数为10天。
2.新入职人员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对于新入职人员,带薪年假的天数,与2个因素有关:一是新入职时间,对应的当年剩余日历天数;二是个人累计工作年限,对应的年假标准天数。
新入职人员的年假天数=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年假标准天数
举个例子:李先生,工作年限25年,对应年假天数为15天。他入职B公司以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为200天。那么,李先生在B公司,还能休几天年假?
李先生在B公司剩余的年假天数:200/365*15=8.2天
也就是说,李先生在B公司,还可以有8天的带薪年假。
注意: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3.离职人员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对于离职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与2个因素有关:一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二是本人累计工作年假对应的年假标准天数;三是当年度已经休完的年假天数。
离职人员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年假标准天数-当年已休年假天数。
举个例子:张先生,日均工资100元,累计工作年限7年,对应年假标准天数为5天。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为300天,在此期间,他已休了1天年假。离职时,他的年假天数是多少?
李先生离职时的年假天数:300/365*5-1=3.1天
也就是说,李先生离职时,公司应支付李先生3天年假对应的工资报酬。
即:企业应支付李先生的工资为:3*100*300%=900元。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