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农村村民应当向其所属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
第二,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已经灭失。
第三,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申明原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土地权资料等。
第四,土地使用权申请者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进行土地实际勘测。
第五,经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申请人符合补发条件的,土地登记机构发布补发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无第三人提出产权异议的,土地管理部门补发土地证。审核流程需要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乡镇管理所审核无误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限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当该土地达到“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的条件时,机关即可批准。
第六,单位的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第七,补发的土地证书应当注明“补发”的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2、此外,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土地使用证可能会存在不同的标准,为了提高办证的效率,有补办土地使用证需求的人,可以在准备补办之前,打电话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通常情况下补房屋土地证花费在70元每本,包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每本,证书背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每张。